下篇:石油 梦想
183座加油站
李薇在李嘉廷时期种下的石油梦想,直到陈同海援手才获机会。
2004年7月,李薇及其妹妹在京注册巴纳斯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独家获得中国石化的形象代理与全部 加油站广告投放。
在中国油气版图中,中国石油集团在上游开采业务占优势,中国石化集团的炼油业务占优势,后者又因对进口原油的过重依 赖而受国际市场波动较大。而在销售环节,原来南北分治的格局,实已逐步打破。
截至 2006年底,中国石化拥有的加油站数量达到28801座,这比同期中国石油拥有的加油站多出上万座。巴纳斯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认为,近3万座加油站网络和 2万余块标准广告灯箱、挂画等,是其公司核心竞争力。
但与183家加油站的股权相 比,这无疑是蝇头微利。
同在2004年7月,中国石化北京分公司与北京首创石油投资 有限公司合作成立北京中石化首创石油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前者以北京七城区123家全资加油站实物资产7亿元投资;后者出现金3亿元,计 划新建60座加油站。
根据合资公司章程,这60座新建加油站必须在一年内完成:在北 京五环、六环、京承、京开、京沈、第二京津塘、第二机场等高速路段新建;买断首都高速公路发展公司及公路联络线公司在京公路上的加油站股权;买断北京市新 建路网、新建大型停车场、物流中心、新建小区规划加油站,等等。
陈同海为这份协议的 签署者,在之前的申报材料中,多份可见由陈批示的“加急”字样。
需提及的是,北京首 创石油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5日,首创集团与李薇名下深圳市方远信通技术有限公司各持股80%与20%。公司2007年财报显示,其总资产 3.98亿元,税后利润4109万元,净资产亦达1.36亿元。而李薇方一直资金不到位。
携垄断之势而强强联手的首创与中国石化这一“巨无霸”,不仅打破了中国石油在北方市场的独大局面,也进一步挤压了民营加油站的生存空间。
中国自1992年放开石油市场,民营加油站迎来六年黄金期。1998年成品油实行特许经营,中国 石油、中国石化等借机大举收购,加之高速公路建设进入高峰期,加油站网点几乎被两巨头垄断。根据中国加入WTO承诺,外资在2004年12月11日后可进 入中国成品油零售市场,2006年底全面开放成品油批发市场,上述公司的成立正逢其时。
陈同海曾公开表示:“有人问我:如果成品油定价放开,由市场决定,会由谁决定?我回答说:由我来定!”
除了北京,李薇还以类似方式在广东、福建等地入股数众加油站。其所持股权折算,保守估值应在10亿 元以上,这是一只无可比拟的现金奶牛。
不过,重获自由的李薇,如今被迫签署了相关文 件,将所持首创石油投资有限公司的20%股权转让给首创集团。目前中国石化、首创集团的合作亦已中止,相关公司注销。
陪庄末路
早在2002年,中国石化顺势一改集团管理模式,在总部决策中心下设采油、炼油、化工、销售四个事 业部,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统一调度。是年,其名下上市公司湖北兴化(600886.SH)重组,大股东由中国石化转为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以解决母子公司 同业竞争、关联交易金额大、比重高等问题。
据有关调查,其实早在李薇去留湖北之际, 即与湖北本地及石化领域的势力存在交集,并自此重仓中国石化旗下的多只股票。
与同期 的资本玩家们相比,李薇辅以证券之手,旨在曲线介入鲜向民营资本开放的采油、炼油、化工等领域。“一旦政策松动,可以先知先觉,占得先机。”一位知情人士 说。
继湖北兴化之后,陈同海主政的中国石化自2006年起推出了大规模的卖壳整合计 划,其旗下七家A股上市公司中有四家拟定了初步卖壳对象。如S*ST化二(000728.SZ)、石炼化(000783.SZ)分别卖壳给两家证券公司, “隐庄”早已提前布局。
其实自1999年开始,李薇即已通过李嘉廷结识云南老乡、时 任证监会副主席王益,以备日后深度介入证券市场。通过关联信息提前埋伏获取暴利,即是利润之源。据有关方面调查,在得到陈同海帮助后,李薇调集数亿元资 金,通过上百个资金账户提前布局上述股票。
利益方所涉之深令人侧目,陈同海一位至交 在银行贷款1000万元,用于投资上述两股票,其疯狂程度可见一斑。
通过控制主要领 导身边的商人或情妇,进而牵出庞大贪腐网络,是近年来党内肃贪的方式之一,上海社保案等大抵如此。
权威部门通报称,2006年10月,李薇因涉嫌逃避缴纳税款被警方控制。在情妇李薇被采取强制措施后,陈同海曾进行了一些干扰调查的活动。 不久杜世成被立案审查,其因争取立功而举报陈同海。2007年3月,陈同海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线索被呈报高层。
但在2007年2月26日,石炼化股东大会以96%的高票通过借壳方案;同年3月13日,化二的重 组方案亦已成行。
“头发真在一晚上白了。”一名目睹庄家失态的市场人士说。显然,若 借壳化二、石炼化的方案因陈同海案中止,有关方面将血本无归。
上述市场人士介绍,这 个利益共同体动用了一切资源进行了最大限度的游说,其中最成功之处在于陈同海案由2007年3月的初查拖至6月主动辞职,再到10月在中共十七大会上通过 被“双规”。前后近八个月的时间差,为上述股票的腾挪提供了足够的时间。此后,腾壳、瘦身、注资、股改四步一气贯通,业内评价为“手法流畅,堪称经典”, 但鲜有人体会庄家们的惊心动魄。
以石炼化变身后为例,上市公司市盈率一度冲高到 100倍,股东获得了超过13倍的市值回报;其后仍长期保持在30倍以上的市盈率水平。这样的高收益,得益于卖壳方的“慷慨大方”——让上市公司回购所持 股份并注销。
只可惜,李薇未能享受到这一暴利,她卷入的资产多数被扣押。其间的诸多 细节亦成一笔糊涂账。
洗线路径
权威消息称,在2007年6月,陈同海首次接受组织谈话,被要求从经济、金融方面交代。此时的陈却 大规模转移财产,自当年5月中旬到6月20日,通过北京、天津、深圳等地12个账户提取、转移并套购外币超过1.7亿余元。
由于陈同海上述资金均在监视之内,对其源头的追溯及最终的定罪,都有直接影响。
2009年7月15日,61岁的陈同海因受贿1.9573亿余元一审判处死缓。此时的陈氏头发斑 白,神情落寞,难睹往昔之风采。
实际上,陈同海转移资产的渠道与李薇由外入内的资金 通道略有交集——资金来自于深圳关联公司的划拨,前端是香港中转站,再追查已方向不明。结合李薇的说明,这些资金大体由三块构成:一是其实业投资所得;二 是项目介绍的佣金;三是他人的权力租金。
案发之前的2006年,李薇大规模从境外调 钱入境已有迹可循。彼时,她卷入的“广州第一烂尾楼”中诚广场案即是明证。
作为当地 地标,中诚广场位于广州最繁华的商业圈天河北路与体育西路交界处。高51层的A、B双塔,正面呈百度左右的钝角状,如同两扇翅膀张开。项目由钟华的广州鹏城房产有限公司与广州城建集团合作开 发,1993年8月8日开工,引入当时流行香港的销售方式——卖“楼花”,一度炒出每平方米3万港元的天价,涉及购房业主90户左右。
1996年封顶的中诚广场因债务问题突遭查封,此后执行过程被一个潮汕乡党操控——包括最高人民法 院前副院长黄松有、广东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原局长杨贤才、律师许俊宏和陈卓伦,以及中诚广场的两个接盘者范骏业、郭成。
“李薇想买中诚广场,价钱开得高,很诱人,但前提是要帮她将80亿元资金洗白。”钟华告诉《财经》 记者。
从时间上推算,这与其同期在内地的扩张相吻合。钟华介绍,其中一次北京谈判, 李薇穿着睡袍在套房接见他,一再暗示自己在政界的关系,并称已成功打动黄松有。但由于身陷中诚广场多年,钟华以不愿承担洗钱风险而拒绝了李薇。
尽管如此,李薇还是通过黄松有与杨贤才,绕开钟华,以中国石化的名义于2006年5月与郭成名下 的公司签订协议,以13亿余元买下中诚广场北塔。蹊跷的是,郭成2004年获得中诚广场上述产权时,为9.24亿元收购款提供担保的实为中国石化广东分公 司。
据知情者介绍,范骏业、郭成与陈同海相识,全因李薇引荐。陈同海自述介入中城广 场是中国石化在广州缺乏标志性建筑。
似有先兆,案发前的李薇时常会跟身边人分享自己 的艰辛与磨难。但她惟独不谈感情。
时至今日,李薇多数资产仍然得以保全,尤其是在内 地司法无法触及到的海外。甚至被调查的四年间,部分资产仍有增值。
遍历显要,几番浮 沉,青山尚在,虽然其间缺乏明晰的产权保护,但在信息不透明的大环境下,李薇卷土重来亦未可知。
在北京朝阳区,李薇及其妹妹李娴在2005年6月、2009年8月两次办理暂住证,前一次购置资产,后一次变卖资产;在香港,李薇自2008 年4月起已卸任东方联合实业有限公司、豪逸国际有限公司的董事职务,由陈丹霞接替;至于NC国际有限公司,其不仅仍是泰山地产25%股权的持有者,还在广 东、福建留有大量实业投资。即使她们移民大洋彼岸,仍可继续“寄生”生活。
按吴 敬琏、钱颖一等经济学家的理解,裙带资本是一种畸形的或坏的市场经济,其中一些人通 过权势和关系网寻租致富,在成为既得利益者后,对种种合理的市场化改革以各种方式大加阻挠。杜世成、陈同海的命运趋同,以权力深度入市的当年,在石油、地 产等市场,他们是一级市场的垄断者;在杠杆率畸形的证券市场,他们可能影响政策并动用国资。遗憾的是,这些背后的交易多数被司法审判忽略。
环境局限了选择,制度提供了导向。法治不立,就会有更多才貌双全的女性,怀揣着梦想走上和李薇相同 的路。当阳光仅是偶尔破门而入,暗室中的权贵与裙带,仍有可供生存与膨胀的时间与空间。■
(本文来源:财经网 作者:罗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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